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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迫症到底是怎样的一种疾病

文章来源:济南神安医院 疾病别名:强迫性障碍
 
所属部位:头部
 
就诊科室:精神病科,精神心理科
                                                                                                  
症状体征:其他症状
 
强迫性障碍(obsessive-compulsivedisorder)简称强迫症,以反复出现强迫观念(obsession)为基本特征的一类神经症性障碍。强迫观念是以刻板形式反复进入患者意识领域的思想、表象或意向这些思想表象或意向对患者来说,是没有现实意义的不必要的或多余的;患者意识到这些都是他自己的思想很想摆脱,但又无能为力因而感到十分苦恼。强迫动作是反复出现的刻板行为或仪式动作,是患者屈从于强迫观念力求减轻内心焦虑的结果。
 
强迫症的特征是有意识的自我强迫和自我反强迫同时存在。二者的尖锐冲突使病人焦虑和痛苦其强迫思维或冲动虽并非自愿且令人反感,患者明知强迫症状是异常的患者意识到自身的观念或行为有悖于正常,但不能自控无法摆脱并因此感到焦虑和痛苦。症状可因某些应激因素而加重如果缺乏适当治疗常有中度到重度的社会功能损害鵻其人格特点多带有突出的强迫特征表现为墨守成规、优柔寡断过分仔细、苛求完美力求准确等。
 
强迫症患者表现为反复不合理的担忧并不得不通过行为来抵消所担忧的危险以得到安心。治疗的关键是让他们面对所害怕的事,不采取抵消的行为,就会发现这种强迫思维没有基础。药物可减少这种强迫思维的强度并使患者容易抵抗。但真正的康复是面对强迫思维没有焦虑而药物做不到这一点。以往认为强迫症颇为罕见,但现在显示强迫症可能比以前认为的要常见男女发病几乎相等强迫症通常在儿童或青少年早期发病。不经治疗强迫症的症状会有时缓解有时加重呈波动病程部分患者的症状可保持稳定而部分患者的症状可逐渐恶化病程迁延的强迫症可表现为以仪式化动作为主来减轻精神痛苦,但其社会功能已严重受损。治疗包括行为治疗或行为治疗合并药物治疗经治疗大多数患者的症状可有改善或学会较有效地应付他们的症状。
 
法国精神病学家Esquirol(1838)首次报告一例强迫性怀疑的病例,并把它归之于“单狂”(monomania)一类。Morel(1861)创用“强迫观念”一词,认为这是一种情感性疾病。Westphal(1878)归纳了前人的看法提出强迫观念是一种独立于任何情感之外的疾病。Janet(1903)创用“精神衰弱”一词,其中包括了强迫观念其后,Freud在神经症分类中把强迫性神经症作为独立的疾病与癔症并列归入精神神经症一类在ICD-10分类中属神经症性障碍中的一个疾病类别DSM-Ⅳ则把强迫障碍归入焦虑障碍一类。本病在我国CCMD-3分类中属神经症。
 
流行病学:强迫性神经症是一种以强迫观念和强迫动作为特征的疾病,患者明知不合理,但经常出现以致无法控制和摆脱,因此感到十分苦恼。1982年据我国12地区精神疾病流行学调查,本病在15~59岁人口中患病率为0.3‰;占全部神经症病例的1.3%,在精神科门诊中占0.15%~2%。发病年龄多见为16~30岁性别间无差异脑力劳动者居多。城乡的患病率相近。天津市区调查(1981~1982)强迫症患病率为0.13‰,占全部神经症的1.0%。女性患病率(0.21‰)略高于男性(0.05‰)。据美国规划区流行病学调查(ECA)强迫障碍的月患病率为1.3%,终身患病率为2.5%(Regier等,1988)。英国全国性精神病调查,本病的月患病率男性为1%女性为1.5%,女性高于男性(Bebbington1998)。